3月1日,福建省閩江水域進入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今年禁漁內容基本延續去年的相關規定: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南平市延平區市標至福州市長樂區金剛腿的閩江干流江段除休閑漁業、娛樂性垂釣外,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因科研調查需要采捕天然漁業資源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規定,經省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閩江是福建省最大的河流,是福建的母親河。黨的十九大以來,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福建對內陸天然水域漁業資源保護力度不斷加強,尤其是隨著長江“十年禁捕”政策的實施,嚴格實行閩江禁漁制度被列入福建省人民政府《深入推進閩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重要內容。今年是閩江水域實施禁漁制度的第5年,涉及禁漁漁船1366艘。
為確保禁漁制度順利實施,省市縣三級漁業漁政部門提前謀劃部署,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印制《禁漁通告》,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出臺《禁漁執法監管方案》,并發放宣傳材料。南平市、延平區兩級漁政執法人員及區檢察院生態科檢察官到沿江鄉鎮開展禁漁期宣傳工作。福州、寧德、三明等市縣也提前啟動閩江禁漁宣傳活動。當天,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及其所屬執法總隊、南平市、延平區農業農村局及其所屬的漁政執法機構在南平市延平區延福門碼頭集結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沿江流域漁政執法機構同步開展執法巡查,開展內陸水域禁漁制度宣傳活動,嚴厲打擊違反禁漁規定、使用禁用漁具等違法違規行為。行動當天,首次啟用無人機配合漁政執法船艇、執法車輛沿江巡查,開啟“水陸空”立體執法監管新模式。尤其在閩江下游福州段,福州市支隊充分發揮“海鷹”無人機執法專班作用,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加大防范密度,對禁漁水域進行實時監控,分析研判違規行為,采取精準打擊,提高執法監管效率。
各級執法機構將進一步提高政治意識,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委、省政府及省海洋與漁業局工作部署,結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不斷細化監管執法責任,強化省市縣三級執法聯動,強化漁船民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對禁漁水域實施網格化管理,掌握禁漁漁船動態,定期開展執法巡查,對違法行為多發易發水域開展分片包干、蹲點駐守式檢查,嚴厲查處電、毒、炸魚等嚴重破壞資源和生態的違法違規行為,清理取締違規漁具,努力實現“水面無違規漁船,水下無違規網具”的禁漁執法目標,為努力把閩江建設成安全、健康、美麗、繁榮的母親河做出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