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召開2024年全國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座談會,相關負責人在會上表示,今年將對無人機、電動汽車充電樁、電動自行車頭盔等產品開展國家監督抽查。
會議強調,2024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其中包括制定重點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研究推進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風險產品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制定實施2024年抽查計劃,對無人機、電動汽車充電樁、電動自行車頭盔等產品開展國家監督抽查。
近年來,市場監管部門發布多條關于無人機的管理辦法和條例。2023年年底,市場監管總局依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標準最新發布實施情況,修訂了無人機、電動汽車充電樁、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3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對于產品的主要檢驗項目進行了詳細說明。其中,無人機主要檢驗項目有:電子圍欄、機體結構、整機跌落、感知和避讓等。電動汽車充電樁主要檢驗項目有:充電連接控制時序、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或停止、接觸電流等。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主要檢驗項目有:材料阻燃性能、一氧化碳防護性能、連接強度等。
2023年12月,市場監管總局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就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召回管理相關工作發布公告。公告表示,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生產者、進口商對其產品安全負責,確認產品存在缺陷的,應當立即實施召回,不得隱瞞缺陷,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進口缺陷產品,通知其他經營者停止經營。
市場監管總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全國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召回工作。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召回工作。省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為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可能存在足以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影響范圍較大的缺陷的,可以直接組織缺陷調查。確認產品存在缺陷但生產者、進口商未實施召回的,由市場監管總局責令其實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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