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9月20日消息(記者王燕珍 通訊員 陳麗)隨著無人機逐漸普及,很多攝影愛好者通過無人機拍攝高空畫面,誤闖禁飛區域的“黑飛”現象時有發生。近日,海口就有一男子在鐵路沿線禁飛區違規飛行無人機,被海口鐵路警方予以行政處罰。
9月18日18時許,海口鐵路公安處海口東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臺白色無人機正飛越鐵路線路,立即組織警力順著方向尋找,通過走訪調查,在海口東高鐵站附近的一貨場內找到了操作者周某(男,45歲,福建省周寧縣人),此時周某正在遙控無人機,民警趕緊上前制止并將其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據了解,周某系閑來無事想“練練手”,就操作無人機飛行至某商場航拍,飛行時穿越鐵路線路一個來回,飛行時間共20分鐘。經查,周某并未取得無人機飛行資質,此次飛行也未提前向相關部門報備。
民警對周某進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無人機飛至鐵路線路上空可能嚴重影響行車安全,周某當即表示認識到錯誤并接受處罰。最終,鐵路警方依法對周某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被處罰的當事人周某。圖片由警方提供
鐵路警方提醒:海南省已于2020年5月出臺并施行《海南省民用無人機管理辦法(暫行)》,在高速鐵路以及兩側100米范圍的上方放飛無人機需要取得飛行管制部門批準;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的范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漂浮物體。違反該條例,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廣大群眾應自覺遵守規定,不在鐵路規定范圍內放飛無人機等低空飛行物。
《海南省民用無人機管理辦法(暫行)》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民用無人機駕駛員須取得執照
根據《管理辦法》,民用無人機是指除用于執行軍事、海關、警察等飛行任務以外的無人機。分為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大型五個等級。除微型以外的民用無人機應按規定在民用航空管理部門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進行實名登記。《管理辦法》鼓勵引導從事小型、中型、大型無人機飛行活動和利用微型、輕型無人機從事經營性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投保第三者責任險。
《管理辦法》要求,民用無人機駕駛員應當具備熟練操控技能,依據《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須取得執照的,應當取得并隨身攜帶執照;保證所操控的民用無人機質量合格、狀況良好,不得非法改裝民用無人機或者改變民用無人機出廠飛行性能設置;遵守飛行管制部門對空域管理、計劃申報、飛行管制的要求;對本人的操控行為負責;禁止在服用藥物、飲酒等可能影響行為能力的情形下操控民用無人機。
管理辦法對微型無人機和輕型無人機的管控空域進行了明確。除管控空域外,無特殊情況均劃設為微型無人機和輕型無人機適飛空域。
真高5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區以及周邊2000米范圍、空中危險區以及周邊1000米范圍等空域劃設為微型無人機管控空域,飛行應當取得飛行管制部門的批準。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區以及周邊5000米范圍、空中危險區以及周邊2000米范圍等空域劃設為輕型無人機管控空域,飛行應當取得飛行管制部門的批準。
無人機空域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劃設,由省人民政府定期向社會公布民用無人機空域劃設相關情況,可在海南無人機綜合監管試驗平臺查詢空域相關信息。
管控空域內飛無人機需要進行飛行申報
微型無人機、輕型無人機和植保無人機在管控空域內飛行,小、中、大型無人機飛行均需申報飛行計劃。飛行計劃實施者需在飛行前1日15時前,通過海南無人機綜合監管試驗平臺提出飛行計劃申請(可通過www.utmiss.com在線提交飛行申請并查看批復信息),監管試驗平臺應當于飛行前1日21時前反饋批復結果,經批準后方可實施飛行計劃。申請并獲得批準的飛行計劃實施者應當在起飛1小時前通過海南無人機綜合監管試驗平臺申請放飛,獲得放飛許可后方可飛行。
飛行活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或者其他行政違法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其他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南海網版權聲明:
以上內容由南海網原創生產,未經書面許可,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對上述內容的任何部分進行使用、復制、修改、抄錄、傳播或與其它產品捆綁使用、銷售。如需轉載,請與南海網聯系授權,凡侵犯本公司版權等知識產權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電子郵箱:nhwgl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