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港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關于衢州市公安局衢... |
【浙江】衢州港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關于衢州市公安局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的有關規定,衢州港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受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的委托,就其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便攜式無人機偵測干擾裝備采購項目進行詢價采購。
一.采購編號:QZGS2024031 二.采購項目: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便攜式無人機偵測干擾裝備采購項目 三.采購方式:詢價采購 四.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五.項目概況: 序號 標項內容 數量 單位 預算金額 項目概況 1 便攜式無人機偵測干擾裝備 1 臺 10萬元 詳見詢價文件第三章采購要求 ▲六.詢價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投標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內,在“信用中國網”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資格審查時不予以通過。 3.投標截止前,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且在處罰有效期內的供應商,資格審查時不予以通過。 4.特定條件: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七.詢價文件的獲取: 供應商于2024年 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到衢州港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亞美路168號)購買詢價文件或通過電話聯系代理機構報名后獲取(報名資料發送至1149132833@qq.com郵箱),聯系人:戴工13157007899。注:詢價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后至詢價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允許潛在供應商前來認購詢價文件,但該供應商如對詢價文件有異議應按詢價文件規定的時間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復。 獲取詢價文件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報名表; 2)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授權書上須明確授權代表姓名、采購項目名稱、項目編號、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潛在供應商應按上述方式獲取采購文件,未按上述方式獲取詢價文件的,不得對詢價文件提起質疑投訴。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接受非報名供應商的響應文件。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報名成功不代表供應商符合詢價文件規定的資格要求,實際以開標后由磋商小組資格審查的結果為準。 八.詢價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和地址 2024年07 月24 日 14:30 時(北京時間) 響應文件采用采用現場遞交方式,遞交地址為衢州港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衢州市亞美路168號2樓),逾期送達或未密封將予以拒收(或作無效投標文件處理)。 九.詢價時間和地址 2024年07月24日 14:30 時(北京時間) 衢州港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衢州市亞美路168號2樓),逾期送達或未密封將予以拒收(或作無效投標文件處理)。 十.詢價方式 本次評審方法采取最低評審價法。詢價小組從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詢價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的供應商中,按照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提出1名成交候選人,若出現并列時以供應商抽簽決定排名前后。 十一.其他事項 本項目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購文件之日(發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購文件的,以發售截止日為準)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發布后的第4個工作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機關紀委投訴(聯系人:秦警官;聯系電話:0570-3689515)。 十二.公告及澄清文件發布 本項目詢價公告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購網(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購公告發布。 潛在供應商應自行關注網站采購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內容,采購人不再一一通知。供應商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響應失敗的,責任自負。 十三.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 聯系人:方警官 聯系電話:0570-3689538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衢州港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戴工 聯系電話:0570-8553580 地址:衢州市柯城區亞美路168號 采購人: 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 代理機構:衢州港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